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守则
第一条 严格遵守考评员职责,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第二条 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戴考评员证卡。
第三条 严格按照标准,做好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的阅卷评分及综合评审工作。力求做到准确、公平、公正。
第四条 严格遵守和执行《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》、《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》。
第五条 严格遵守考评纪律,不弄虚作假,不徇私舞弊、以权谋私,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领导。
第六条 按时到达工作岗位,忠于职守,履行职责;因事不能按时到位,应提前请假。
第七条 执行考评任务期间,不擅离职守,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,要经考评组长同意,方可离开岗位。
第八条 遵守鉴定工作的保密规定,不得向外泄漏试题内容、鉴定成绩等相关信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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